烟台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申论试卷分为A类和B类。市级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A类试卷;市属基层单位和县级以下机关的职位,使用申论B类试卷。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机关人民职位的报考者,应根据招录职位要求,参加专业科目笔试。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另行发布公告。
本次考试在烟台市设置考点。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者的笔试成绩。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二)面试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首批人选,并在“灯塔·烟台智慧党建”网络平台“录用公务员专栏”上公布。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多种形式,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实行考官和考生双抽签。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公布。
考试结束后,报考者的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灯塔·烟台智慧党建”网络平台“录用公务员专栏”上发布。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