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台海内外精英创业大赛公告
特别提醒
为吸引支持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烟创新创业,助推烟台产业优化升级,厚植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烟台市决定举办“中国·烟台海内外精英创业大赛”。现公告如下:
一、大赛主题
以“慧聚烟台·共赢未来”为主题,聚焦烟台市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以大赛方式公开遴选海内外优秀创业人才和项目来烟共享发展机遇。
二、举办单位
中国·烟台海内外精英创业大赛组委会
三、举办时间
6月至10月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人才应为创业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原则上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项目落地后,须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建议持股比例不低于30%。
(二)创业项目尚未在烟注册落地,科技含量较高,发展潜力较大,能够进行产业化生产;创业计划书完备,商业模式清晰,市场发展前景较好,有良好的预期经济社会效益。
(三)参赛人才只能以一个项目参赛,同一个创业项目只能参赛一次。已两次参加中国·烟台海内外精英创业大赛或烟台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征集大赛的人才不得参赛。
(四)在烟台市“双百计划”人才支持期内的,暂不接受报名参赛。
(五)参赛人才应确保本人、项目等信息真实可靠,如有虚假,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和获奖资格。
(六)参赛项目确属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限制。
五、赛程安排
采取“预赛+决赛+颁奖签约”的形式举办,共设北京、上海、深圳、山东4个赛区。
(一)报名(启动日至8月20日前)。海内外参赛人才登录“烟台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选择一个赛区报名参赛,海外人才不能登录网站的可通过大赛官方邮箱报名。
(二)预赛(8月31日前)。分赛区组织,每个赛区产生不少于20个项目进入决赛。
(三)决赛(9月15日前)。分赛区组织,原则上国内参赛人才现场路演答辩,海外参赛人才视疫情形势现场或实时视频路演答辩。各赛区评选出不少于7个优质项目。
(四)考察对接(9月底前)。大赛组委会组织一次项目推介会,每个赛区各组织不少于7个项目来烟推介,与各区市、园区、投资机构和有关专家开展集中对接洽谈。组织行业主管部门、烟台产业头部企业从研发支持、技术转化、市场渠道等多维度为参赛项目提供精准的行业资源,加大行业配套支持力度。集中聘请一批技术专家和投资专家,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对晋级决赛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实际需要实地考察有关项目。
(五)评审论证(9月底前)。大赛组委会组建评审专家委员会,对赛区决赛产生的优质项目进行技术水平、市场前景、投资意向和落户意愿等方面的综合评审论证,最终确定获奖项目。
(六)签约洽谈(9月底前)。大赛组委会组织获奖项目与落户区市进行签约洽谈,协调烟台市有关部门、有关区市创业载体和投资机构(企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原则达成项目落户扶持资助协议。
(七)颁奖和正式签约(9月底前或10月份)。大赛组委会邀请获奖项目负责人来烟,举行颁奖和签约仪式,并组织获奖项目到有关区市和创业园区进行考察对接。
六、奖励资助
获奖项目签约后应尽快注册落地,进入项目扶持资助阶段。达到协议约定条件的,由大赛组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市及时兑现奖励资助政策。大赛全部获奖项目原则上20个左右。若项目特别突出,可适当增加获奖项目数量。
(一)奖项设置
1.动能之星奖。符合烟台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有重大经济社会效益,人才和项目层次水平高,商业模式成熟,项目支撑资金到位,能够对全市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和推动作用。
2.科技之星奖。具有国内外领先科技创新水平,技术含量高,符合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能够填补有关技术、行业市场空白,科技引领作用突出。
3.产业之星奖。产业技术成熟,商业模式清晰,市场前景较好,具备较充分的项目转化条件,可以马上落地运营,能够快速实现产业化和可预期的经济效益,有效延伸烟台市重点产业链。
(二)扶持阶段和资助政策
按照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产业化发展期四个扶持阶段,给予不同资助政策。扶持资助期原则上为5年,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酌情缩短或延长。特别优秀的项目可不受各扶持阶段时间限制,达到相应资助条件即给予资助。
1.初创期(原则上为1-2年)。
(1)大赛组委会给予获奖项目负责人3万元大赛奖金。
(2)落户区市根据项目需要提供100-200平方米办公用房和200-1000平方米生产厂房,前三年免费提供,后两年减半收费。
(3)落户区市提供5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其中落户烟台高层次人才创业园的,提供50-1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
(4)落户区市为项目负责人提供一套人才公寓(建筑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其它团队成员根据数量和层次酌情提供,协议期内免费居住。
(5)落户区市提供的其它优惠政策(以扶持协议为准)。
2.成长期(原则上为2-3年)。
(1)根据《烟台市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择优资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由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项目发展情况和实际投入,按一定比例给予30-100万元一次性创业择优资助。
(2)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团队成员(不超过3人)在烟购买正规合法商品住宅的,由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2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3)符合条件的小微创业企业,提供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4)积极协调给予创业投资、银行贷款(含信用贷款)等融资支持。
(5)落户区市提供的其它优惠政策(以扶持协议为准)。
3.成熟期(原则上为3-5年)。
(1)在实际投入、规模效益等方面达到一定标准和条件后,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评估认定,纳入烟台市“双百计划”高端创业人才,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资助(如政策升级,按新标准执行)。
(2)为纳入烟台市“双百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发放烟台市“优才卡”,凭卡享受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交通出行等一系列优惠待遇。
(3)依据《烟台市“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提供最高500万元的人才信用贷款。
(4)落户区市提供的其它优惠政策(以扶持协议为准)。
4.产业化发展期。项目运营成熟或者扶持期满后,退出烟台市高层次人才创业扶持范围。后续由各产业部门、各区市根据项目发展情况给予产业化政策扶持,积极为企业协调落实土地、厂房、建设资金,加速推进产业化。
同时,为应邀来烟参加颁奖签约的项目负责人提供免费食宿(每个项目最多2人),并发放市外交通补贴,其中国内2000元/项目、亚洲3500元/项目、亚洲以外5000元/项目。
七、项目签约与履行
(一)签约。获奖项目负责人与落户区市政府签订项目扶持资助协议。获奖项目落户扶持期间,实行全程契约化管理和路径图式支持,明确目标导向,实现可控管理和有效服务。
(二)履约。获奖项目负责人应按协议约定,积极组织项目转化实施,在人员招聘、实际投入、科研创新、产品生产和销售等方面加快推进,全力实现实质性运营。烟台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市视项目达到的扶持条件和标准,及时兑现相关政策待遇,不得随意推脱、迟延和缩减扶持政策。
(三)退出。建立项目评估机制,对履约不力、未达到相应扶持阶段标准条件,在给予适当宽限期后仍无明显进展的,解除扶持资助协议,终止高层次人才创业扶持。对发现恶意套取资助资金的,将追回有关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联系方式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室
咨询电话:0535-7357396
大赛官方邮箱:chuangyeyantai@126.com
报名网址:烟台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平台:
http://wsbsrshj.yantai.gov.cn:9901/log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