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人才新政系列解读
公布时间:12月1日
青年人才是创新发展、永续发展的活力所在、希望所在。为此,烟台市立足打造青年人才事业起步“第一站”和成就事业“梦工厂”,在“人才新政”中专门针对青年人才推出补贴政策,博士最高可享受65.8万综合补贴,为全省最高,努力让“慧聚烟台、共赢未来”成为烟台城市发展的鲜明标识。
关于几个重点疑问的解释
问:首次新引进如何定义?
答:首次新引进是指引进人才第一次来烟就业,在政策施行日之前未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缴纳社保,如果之前有过就业、社保缴纳记录,则不作为首次新引进。
问: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可以同时申领吗?
答:可以同时申领。
问:“人才新政”中的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从什么时候可以提出申请?
答:此次发布的“人才新政”从6月1日起施行。因新政要求必须缴纳社保满一年,因此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应在一年后即6月1日起开始申请。6月1日之前新引进人才,符合烟人社发〔〕8号文件规定的,申请购房补贴随时申请、随时受理。
问:以前申领过购房补贴,这次可以按照“人才新政”再次申请购房补贴吗?
答:凡是在6月1日“人才新政”施行前新引进来烟就业的人才,无论是否申领过购房补贴,均执行烟人社发〔〕8号文件规定。购房补贴属一次性补贴项目,已经申领过的不能再次提出申请。符合政策条件但尚未申请的,应该抓紧提出申请。
问: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是否可以按新政享受购房补贴和生活补贴?
答:此次发布的“人才新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不享受生活补贴,只享受购房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万元、博士研究生(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万元、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6万元。
问:社保缴纳时间必须连续缴满一年吗?
答:“人才新政”规定社保缴纳时间必须满一年,但并非要求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保缴纳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问:购房时间有什么要求吗?
答:购房时间必须在政策施行日之后。具体讲,如果依据“人才新政”申请购房补贴,购房时间须在6月1日之后;如果依据烟人社发〔〕8号文件规定申请购房补贴,购房时间须在2016年9月30日之后。在政策施行日之前购房的,不能依据该房产申请购房补贴。
解读最终以出台的实施细则为准。其它未尽事宜,可拨打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咨询:0535-6903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