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对应聘人员的年龄有何限制?
应聘人员须为1980年4月25日(含)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3.具有多个学历层次的应聘人员以某个层次学历报考的,其应聘条件如何审核?
具有多个学历层次的应聘人员以某个层次学历报考的,其所学专业、曾否落实工作单位、应届生身份和国家规定择业期等应聘条件,均按该层次学历的要求进行审核。
4.对报考所需的资格资质证书取得时间、时效有何要求?专业工作经历等相关工作经历时间如何认定?
除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于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包括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在内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及以前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4月24日(含)之前取得,且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和办理聘用手续等期间该证件均为有效状态。
截至4月24日(含),应聘人员应具有招聘简章、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应聘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5.网上报名信息表中的“现工作单位”栏如何填写?
现工作单位信息为重要报名信息,应聘人员不得瞒报。工作单位为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如无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信息应与工作经历信息一致。应聘人员无论是正式工作人员,还是非正式工作人员都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工作单位填写劳务派遣单位,并在括号内注明用工单位。工作单位、工作经历信息主要通过劳动(聘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劳动报酬等情况确定。现工作单位信息填报是否真实,将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与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进行比对。
6.在全国各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
在全国各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报考时须提供当年服役证明;在全国各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其他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院校学历证书、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应提供正当途径入学、正规方式毕业的相关政策依据和证明材料。
7.应聘人员在报名时符合应聘条件,但在招聘过程中,自身的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应聘条件,应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一旦发生成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取消学历学位及其他失去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形,应如实报告情况,并停止应聘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选。
8.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人员是否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
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9.国(境)外留学取得的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已经教育部认证,其国(境)外留学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是否也需要认证?
如招聘岗位对本科学段没有特别要求,本科学历、学位不需认证即可报名应聘。如招聘岗位对本科学段有要求,本科学历、学位应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出具认证书。
10.海归留学人员如何填报所学专业?
海归留学人员报考,提交的专业名称须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一致。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如因最终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载专业与本人承诺专业不一致而被取消报名资格,责任自负。
11.应聘人员报名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应聘人员报名时间以最后一次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提交审核”的时间为准。初审通过后要及时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无效报名。
12.报名对浏览器有何要求?报名时提示“保存错误”如何处理?
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报名结束点击“保存”时,若系统提示“保存错误”,原因有两个:(1)某些项目所填内容超出限定长度,需修改字数后重新保存;(2)填报时间过长,需退出系统后重新填写。
13.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14.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报考多个岗位?
不能。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5.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的报考信息进行审查之前,应聘人员可以更改报考岗位。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也可以更改报考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更改报考岗位等报考信息。
16.为什么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3小时后,报名信息仍为“未审核”状态?
原因一般有三:
(1)为方便应聘人员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补充或改报应聘岗位,报名系统设置为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3小时后审核人员才能进行初审,若应聘人员在报名后的3小时内上网修改、补充了报名信息,或仅是登录系统未改信息但点击了“保存”,系统将自动从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点击“保存”的时间起推迟3小时进入审核状态。因此应聘人员如果只是上网查看审核状态而不修改报名信息,退出系统时一定不要点击“保存”键,否则系统自动认定应聘人员修改了报名信息。
(2)应聘人员较多,审核人员不能在短时间内审核完所有可以审核的报名信息。
(3)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3小时后的时间不在工作时间内(如张三报名信息在下午16时提交成功,审核人员只有在当天19时后才可审核)。
以上情况,均需应聘人员耐心等待。
17.大专毕业之后直接考取研究生并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是否可以报考只招聘具有研究生学历人员的岗位?
如招聘岗位没有对本科学段学历、专业做出要求,可以报考该岗位。如果招聘岗位对本科学段学历、专业等做出要求,不能报考该岗位。
18.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应注意什么?
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时,应在“现工作单位”栏填写签约单位名称。在现场资格审查时还需要签约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采用《简章》附件3样式)或解约函。
19.考试费用是如何收取的?
按照鲁发改成本〔〕142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费用为每人每科40元,面试费用每人7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笔试缴费,办理考务费减免手续后,退回笔试考务费用。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20.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如何办理减免手续?
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并对相应免费申办材料拍照,再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ytsyrsglk@163.com,邮件主题须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发送材料包括: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须发送“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残疾人须发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电子邮件须在4月29日16:00前发送,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请在当天工作时间内致电0535-6905229确认邮件是否收到。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如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经应聘人员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21.如果银行端支付成功,报名网站缴费状态仍然是“未缴费”怎么办?
应聘人员网上缴费时,可能会出现银行扣费成功、但报名系统缴费状态仍显示“未缴费”的极个别情况。这是网络通讯迟滞造成的,一般在第二天缴费状态都会显示“已缴费”。如果第二天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应聘人员应立即联系烟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电话0535-6683333)协助处理。
22.现场资格审查是否必须本人到场?
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亲自到场,不允许委托他人替代。
23.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应聘人员需要提交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携带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与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生源地证明材料(外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的需要提供)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须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须提供相关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志愿服务证》和服务地相关机构出具的考核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需提供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服役退役相关证明。已就业的,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已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还须提交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未享受定向考录(招聘)优惠政策证明。
“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现场提供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个人书面承诺,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还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国家统一招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现场提供关于档案存放情况的个人书面承诺〔档案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承诺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和未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本人自费缴纳除外)〕,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烟台市外事综合服务中心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能够按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个人书面承诺,承诺专业须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身份证,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承诺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和未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本人自费缴纳除外)〕,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还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参加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提供本人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参加相应项目及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承诺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和未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本人自费缴纳除外)〕。
(2)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人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提供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研究生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代替就业报到证)。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证明信采用《简章》附件3式样)等。海归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烟台市外事综合服务中心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能够按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个人书面承诺,承诺专业须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现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能够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采用《简章》附件6式样)。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专业研究方向相关证明,研究生毕业生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有关资格证书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的,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应合格记录。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4.哪些岗位对应聘人员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要注意什么?
《招聘岗位需求表》“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名称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如烟台市城市规划编研中心规划编制设计岗位,专业要求中“城乡规划学专业(城乡规划与设计、城市交通方向)”,“城乡规划与设计、城市交通”即专业研究方向要求。
应聘具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符合岗位要求的同一学历证书上如果没有同时注明岗位要求的专业和专业研究方向,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采用《简章》附件7式样)。另外,岗位虽对专业研究方向没有要求,但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主张自己有专业研究方向的,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
25.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由何单位(部门)出具?
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26.海归留学人员如何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海归留学人员须委托烟台市外事综合服务中心,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7.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职业资格、专业工作经历等),应聘人员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必须满足《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中的所有条件才能报考。现场资格审查时,在《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相应空栏中,如实填写自己的有关情况,并出具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8.招聘岗位没有对本科学段学历、专业等提出要求,现场资格审查时,是否必须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招聘岗位没有对本科学段学历、专业等提出要求的,应聘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可以不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29.现场资格审查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齐全指定材料,可否延期补交有关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30.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范围?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和面试人员名单均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31.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时,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现场资格审查、考试或体检前28日以来应聘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聘人员须主动向招聘主管机关报告(体检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告),并尽快自行就诊排查,招聘主管机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应聘人员可否正常参加,如具备参加条件,应聘人员来烟时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资格审查、考试或体检前14天起,应聘人员每日应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
(二)所有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时应佩戴口罩,主动提交《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截屏或纸质打印健康通行码)、准考证和身份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应聘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聘人员应主动报告。结束后,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
(三)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未尽事宜,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执行。
32.违纪违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处理。
33.本次招聘是否指定辅导用书?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34.公开招聘期间有哪些联系方式?
咨询招聘简章有关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6905229;咨询报考岗位有关问题,请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简章》附件1;咨询报名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烟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0535-6683333;监督电话:0535-6783596;
烟台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0535-6639015。
35.应聘人员还需注意哪些问题?
《简章》附件与《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造成网络拥堵,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不要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
温馨提示:本次烟台市市直及部分区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笔试均安排在5月22日进行。据了解,省内其他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笔试也有安排在5月22日进行的。请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择合适岗位报考。
烟台市教育局、烟台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局、市卫健委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有关情况请关注市教育局网站、市卫健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