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栖霞市发布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提示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许多市民朋友在此期间回乡探亲、外出旅行、聚餐聚会,为有效防范疫情输入传播,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特向您温馨提示如下:
一、请主动报备行程
1.8月26日以来有福建省莆田市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栖返栖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
2.请相关单位、社区(村)、酒店履行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重点地区来栖返栖人员排查登记等工作,及时进行疫情提醒。
二、请做好个人防护
3.在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时,请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并及时更换。
4.咳嗽、打喷嚏时请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讲卫生、勤洗手,加强室内通风、清洁消毒。
5.尽量避免直接接触公共区域的电梯按钮、楼梯扶手、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接触后及时做好手部卫生。
6.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的物流快递物品,请消毒后在室外拆开包装,并落实好手卫生和物品消毒措施。
7.购买冷链食品请去正规超市或市场选购,挑选时避免徒手接触食品,购物后及时清洗双手,避免用手碰触口、鼻、眼等部位。加工食物时,砧板、菜刀、餐具等生熟分开、及时清洗。
三、请加强健康监测
8.时刻关注自身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立即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等情况。
9.夏秋换季,天气渐凉,流感、手足口病、结核病等秋季易发病进入高发期,请及时增减衣服,加强防护,如出现不适症状,及时就诊。
四、请合理安排出行
10.非必要不出境、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请尽量减少或避免跨省旅行,建议选择市内或近郊公园景区进行短途旅行。
11.出行前,请了解目的地实时疫情变化及防控措施,自觉遵守并主动配合落实当地疫情防控措施。
12.旅途中,要做好活动轨迹记录,包括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班次、时间和座位号,以及用餐酒店或住宿宾馆名称、地址、同行人姓名等信息,以备疫情处置、流调溯源所需。
13.返栖后,要继续做好14天健康监测,出现异常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相关旅居史。
14.密切关注出行地疫情动态,若出现风险等级变化,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告。
五、请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15.中秋、国庆假期期间,不提倡聚集和聚会,特别是大规模聚集。建议减少聚餐活动,必须外出就餐时,请选择通风、清洁的位置就坐,并注意用餐卫生,使用公筷公勺。
16.到交通场站、港口码头、商场超市、公园景点、酒店宾馆、影剧院、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
17.请理解支持“限量、预约、错峰”的要求,尽量不去或少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自觉做到不扎堆、不聚集。
18.游览、出行购票时,尽量选择在线预约或购票,减少直接接触。
19.观看演出、观影时应对号入座,保持安全距离,建议观看时间不超过2小时。
20.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预防感染特别是预防重症甚至死亡的发生具有重要作用,请符合接种条件且无接种禁忌症的市民,尽早主动完成全程接种,保护自己和家人健康,加快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栖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