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或离休人员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以下其中一种即可):
1、退休证(离休证);
2、养老基金核定表、职工身份证;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法办理退休的,需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和职工身份证。
注:1、以上提取材料未作特殊说明的,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凡配偶一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另外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根据提取审核工作需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要求职工追加辅助证明材料。
提取流程:
1、职工根据所需提取用途准备对应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管理中心审核职工提取资格;
3、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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