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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公租房怎样提取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3-07-08 09:43: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烟台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烟台公积金办理指南,烟台公租房怎样提取公积金

内容简介

提取条件:最新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材料:①《烟台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③租金缴纳证明。提取

提取条件:

最新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提取材料:

①《烟台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

③租金缴纳证明。

提取时限:每年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已享受本市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的,提取金额应扣除发放的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部分。

提取流程:

1、职工根据所需提取用途准备对应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管理中心审核职工提取资格;

3、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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