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条件:
最新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提取材料:
①《烟台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
③租金缴纳证明。
提取时限:每年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已享受本市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的,提取金额应扣除发放的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部分。
提取流程:
1、职工根据所需提取用途准备对应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管理中心审核职工提取资格;
3、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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