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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烟台市福山区人民医院疫情防控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3-01-02 05:46:04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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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8月1日烟台市福山区人民医院疫情防控告知书尊敬的患者及家属: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交叉感染,切实保障患者及家属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医院实际情况,作出以下公告:一、就诊须知1.

8月1日烟台市福山区人民医院疫情防控告知书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交叉感染,切实保障患者及家属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结合目前防控形势及医院实际情况,作出以下公告:

一、就诊须知

1.进入院区所有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2.进入院区所有人员请主动出示健康通行码,配合医护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流行病学史询问和预检分诊,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者做好登记工作。

3.人与人之间须保持1米以上距离。

4.提倡预约住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须在入院前完成1次核酸检测(急症除外)。

5.发热患者请直接到发热门诊就诊,电话:6319693。

二、门诊服务

1.就诊时,请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护士就诊引导和分诊工作,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诊室内谢绝陪同人员,如有特殊需求,每位患者仅限一位家属陪同。

2.候诊时,请您间隔就坐。

3.排队时,请您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4.使用后的口罩,请丢弃在医疗废物桶(黄色垃圾桶)内。

三、病区须知

1.疫情防控期间病区实行封闭管理,谢绝探视。

2.严格执行一患一陪护规定,陪护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陪护证出入病区,未持两证人员禁止进入病区。

3.陪护人员必须为无发热、14天内未出山东省、无外地人员接触史者。无特殊情况陪护人员须相对固定,若更换陪护人员需出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人员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自身防护,禁止外出院区。

感谢广大人民群众给予的理解和配合,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福山区人民医院

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