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支持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烟创新创业,助推烟台产业优化升级,厚植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烟台市决定举办“中国·烟台海内外精英创业大赛”。
获奖项目签约后应尽快注册落地,进入项目扶持资助阶段。达到协议约定条件的,由大赛组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市及时兑现奖励资助政策。大赛全部获奖项目原则上20个左右。若项目特别突出,可适当增加获奖项目数量。
扶持阶段和资助政策
按照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产业化发展期四个扶持阶段,给予不同资助政策。扶持资助期原则上为5年,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酌情缩短或延长。特别优秀的项目可不受各扶持阶段时间限制,达到相应资助条件即给予资助。
1.初创期(原则上为1-2年)。
(1)大赛组委会给予获奖项目负责人3万元大赛奖金。
(2)落户区市根据项目需要提供100-200平方米办公用房和200-1000平方米生产厂房,前三年免费提供,后两年减半收费。
(3)落户区市提供5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其中落户烟台高层次人才创业园的,提供50-1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
(4)落户区市为项目负责人提供一套人才公寓(建筑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其它团队成员根据数量和层次酌情提供,协议期内免费居住。
(5)落户区市提供的其它优惠政策(以扶持协议为准)。
2.成长期(原则上为2-3年)。
(1)根据《烟台市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择优资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由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项目发展情况和实际投入,按一定比例给予30-100万元一次性创业择优资助。
(2)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团队成员(不超过3人)在烟购买正规合法商品住宅的,由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2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3)符合条件的小微创业企业,提供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4)积极协调给予创业投资、银行贷款(含信用贷款)等融资支持。
(5)落户区市提供的其它优惠政策(以扶持协议为准)。
3.成熟期(原则上为3-5年)。
(1)在实际投入、规模效益等方面达到一定标准和条件后,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评估认定,纳入烟台市“双百计划”高端创业人才,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资助(如政策升级,按新标准执行)。
(2)为纳入烟台市“双百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发放烟台市“优才卡”,凭卡享受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交通出行等一系列优惠待遇。
(3)依据《烟台市“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提供最高500万元的人才信用贷款。
(4)落户区市提供的其它优惠政策(以扶持协议为准)。
4.产业化发展期。项目运营成熟或者扶持期满后,退出烟台市高层次人才创业扶持范围。后续由各产业部门、各区市根据项目发展情况给予产业化政策扶持,积极为企业协调落实土地、厂房、建设资金,加速推进产业化。
同时,为应邀来烟参加颁奖签约的项目负责人提供免费食宿(每个项目最多2人),并发放市外交通补贴,其中国内2000元/项目、亚洲3500元/项目、亚洲以外5000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