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82年7月21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人员报考。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
我省及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及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
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9月30日。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中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中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1号)规定,自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统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
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18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至8月3日17:00结束,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下载《长岛综合试验区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内容必须详实完整,同时将现场审核需提交的材料以电子版照片的方式发送至网上报名邮箱:cdxwjjzgk@163.com,邮件名称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姓名”;
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安排专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网报邮箱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反馈给报名人员。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二)现场报名
未进行网上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现场报名必须本人参加。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长岛综合试验区官网上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网站。
(三)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岗位需求表中的咨询电话。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8月4日15:00前向指定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个别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人员均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参加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各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
考试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值的30%和70%,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类、护理类分别命题,笔试时间、地点见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的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于笔试当天公布。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按要求及时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规定参加面试。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
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长岛综合试验区官网公布。
附件:长岛综合试验区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