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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市冬春季返乡人员通告(含各镇街及医疗机构电话)

发布时间:2023-02-09 12:18: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栖霞市冬春季疫情防控电话,栖霞市疫情咨询电话,栖霞市冬春季返乡人员通告(含各镇街及医疗机构电话)

内容简介

栖霞市冬春季返乡人员通告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了确保您和亲友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和省、烟台市有关文件要求,栖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建议您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并严格遵

栖霞市冬春季返乡人员通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了确保您和亲友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和省、烟台市有关文件要求,栖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建议您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并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一、返乡人员范围。主要包括三类人员:①自山东省外来栖返栖的人员;②自山东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来栖返栖人员;③山东省内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

二、提前报备行程。返乡人员应主动与抵达目的地指挥部联系(联系电话附后),了解当前疫情防控规定和抵达后的对接服务流程等。其中,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请暂缓来栖。符合返乡条件的人员,请本人、亲属或单位于来栖前3天向所在镇街、村(社区)申报个人信息、抵达时间、交通工具和健康状况等信息。镇街、村(社区)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引导返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

三、提前核酸检测。返乡人员请于出发前7日内在出发地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持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包括核酸检测报告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返乡。

四、自觉配合管理。村(社区)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查验证明、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返乡人员要自觉配合村(社区)管理,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自行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返乡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上报村(社区),立即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上述防控措施自通告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年 3 月15 日结束。

栖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1月26日

栖霞市委指挥部联系电话:5261958、3376107

各镇街联系电话:

翠屏街道:5212906

庄园街道:5212498

松山街道:5471001

杨础镇:5311001

观里镇:5331001

官道镇:5381001

西城镇:5411001

寺口镇:5431001

苏家店镇:5451001

庙后镇:5541001

亭口镇:5591003

蛇窝泊镇:5371001

唐家泊镇:5361001

桃村镇:5488001

医疗机构电话:

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3376647

市中医医院发热门诊:5203517

烟台桃村中心医院发热门诊:5487032

翠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226120

松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178798

杨础中心卫生院:5311048

观里镇卫生院:5331024

官道镇卫生院:5381024

西城镇卫生院:3457021

寺口镇卫生院:3457012

苏家店中心卫生院:3467309

庙后镇卫生院:5541048

亭口中心卫生院:5591398

蛇窝泊中心卫生院:5371048

唐家泊中心卫生院:3459339

桃村镇卫生院:548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