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09 12:18: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栖霞市冬春季疫情防控电话,栖霞市疫情咨询电话,栖霞市冬春季返乡人员通告(含各镇街及医疗机构电话)
内容简介
栖霞市冬春季返乡人员通告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了确保您和亲友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和省、烟台市有关文件要求,栖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建议您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并严格遵
栖霞市冬春季返乡人员通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了确保您和亲友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和省、烟台市有关文件要求,栖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建议您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并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一、返乡人员范围。主要包括三类人员:①自山东省外来栖返栖的人员;②自山东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来栖返栖人员;③山东省内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
二、提前报备行程。返乡人员应主动与抵达目的地指挥部联系(联系电话附后),了解当前疫情防控规定和抵达后的对接服务流程等。其中,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请暂缓来栖。符合返乡条件的人员,请本人、亲属或单位于来栖前3天向所在镇街、村(社区)申报个人信息、抵达时间、交通工具和健康状况等信息。镇街、村(社区)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引导返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
三、提前核酸检测。返乡人员请于出发前7日内在出发地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持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包括核酸检测报告或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返乡。
四、自觉配合管理。村(社区)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查验证明、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返乡人员要自觉配合村(社区)管理,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自行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返乡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要第一时间上报村(社区),立即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上述防控措施自通告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年 3 月15 日结束。
栖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1月26日
栖霞市委指挥部联系电话:5261958、3376107
各镇街联系电话:
翠屏街道:5212906
庄园街道:5212498
松山街道:5471001
杨础镇:5311001
观里镇:5331001
官道镇:5381001
西城镇:5411001
寺口镇:5431001
苏家店镇:5451001
庙后镇:5541001
亭口镇:5591003
蛇窝泊镇:5371001
唐家泊镇:5361001
桃村镇:5488001
医疗机构电话:
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3376647
市中医医院发热门诊:5203517
烟台桃村中心医院发热门诊:5487032
翠屏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226120
松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178798
杨础中心卫生院:5311048
观里镇卫生院:5331024
官道镇卫生院:5381024
西城镇卫生院:3457021
寺口镇卫生院:3457012
苏家店中心卫生院:3467309
庙后镇卫生院:5541048
亭口中心卫生院:5591398
蛇窝泊中心卫生院:5371048
唐家泊中心卫生院:3459339
桃村镇卫生院:54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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