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高新区12至17岁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通知
根据《烟台市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的要求,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确定,8月14日-15日针对12-17岁人群开展新冠疫苗接种。
一、疫苗名称:新冠病毒灭活疫苗
生产企业:国药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生产。
二、接种对象:
12周岁以上学生(2009年8月13日之前出生的学生),包括以下人群范围:
1、高新区实验中学、烟台二中在校学生以及部分符合年龄范围的高新区实验一小、实验二小、实验三小在校学生;
2、在其他区县就读,目前居住在高新区的学生;
3、初四、高三毕业生尚未接种疫苗的人群。
三、接种时间:8月14-8月15日,每日 8:30-18:00,中午不休。
四、接种地点:
烟台高新区实验中学(高新区纬五路37号)。
五、接种禁忌:
未成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与成年人群是一致的。如有以下情形,不能接种新冠疫苗:(1)对疫苗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5)经接种工作人员评估,认为不适合接种的其余情况。
六、注意事项
1、18 岁以下人群接种需要监护人全程陪同,并携带监护人及孩子身份证件;全程做好戴口罩、一米线等个人防护。
2、监护人需要了解新冠疾病和新冠疫苗接种相关知识,带好接种证以及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接种前避免孩子空腹、劳累,提醒孩子当天穿宽松的衣服方便接种。
3、如实告知接种医生受种者健康情况和接种禁忌,通过医生评估且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才能接种;接种后要在现场留观 30分钟,如有不适,及时告知医生。
4、离开接种点返家后孩子如果出现不良健康情况,要向接种单位报告(电话:6925276),并及时就医;1周内孩子要清淡饮食,好好休息,避免过度运动和劳累。
烟台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