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关于国庆节期间疫情防控的重要提醒
广大居民朋友们:
近期,黑龙江省、福建省多地市出现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国庆节即将到来,节日期间人员出行、旅游和聚集性活动增加,疾病传播风险随之加大,为有效防范疫情输入传播,确保全区人民度过健康、安全、祥和的节日,特向您温馨提示如下:
一、谨慎安排出行
1.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形势,非必要请不前往疫情重点地区。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个人活动轨迹,返区后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备,并主动告知相关旅居史,配合做好防控工作。
2.请尽量减少或避免跨省旅行,出行前请了解目的地实时疫情变化及防控要求,自觉遵守并主动配合落实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非必要请尽量不离烟,建议选择市内或近郊公园景区进行短途旅行。
3.旅途中要做好活动轨迹记录,包括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班次、时间和座位号,以及用餐住宿酒店宾馆名称、地址、同行人姓名等信息,以备疫情处置、流调溯源所需。
二、减少聚集活动
1.广大居民朋友此时不聚,是为了以后更好地相聚,国庆期间请广大居民尽量减少家庭、单位的聚会聚餐,必须外出就餐时,请选择通风、清洁的位置就坐,并注意用餐卫生,使用公筷公勺。
2.游览、出行购票时,尽量选择在线预约或购票,减少直接接触。观看演出、观影时应对号入座,保持安全距离,建议观看时间不超过2小时。尽量不去或少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自觉做到不扎堆、不聚集。
3.各类会议活动严格履行报备程序,制定疫情防控方案、预案。经主管部门及区委防疫指挥部审核通过后,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方案、预案举办活动。
三、及时主动报告
1.对8月26日以来有福建省泉州市、莆田市旅居史,8月30日以来有厦门市旅居史,9月7日以来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辖区及其巴彦县旅居史,9月12日以来有黑龙江省绥化市旅居史,以及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区返区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或入住的酒店、宾馆、民宿等报告,并按照有关要求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2.请相关单位、社区、酒店等履行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重点地区来区返区人员排查登记等工作,及时进行疫情防控工作提醒。
四、做好个人防护
1.在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时,请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并及时更换。
2.咳嗽、打喷嚏时请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讲卫生、勤洗手,加强室内通风、清洁消毒。
3.尽量避免直接接触公共区域的电梯按钮、楼梯扶手、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接触后及时做好手部卫生。
4.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的物流快递物品,请消毒后在室外拆开包装,并落实好手卫生和物品消毒措施。
5.购买冷链食品请去正规超市或市场选购,挑选时避免徒手接触食品,购物后及时清洗双手,避免用手碰触口、鼻、眼等部位。加工食物时,砧板、菜刀、餐具等生熟分开、及时清洗。
6.时刻关注自身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立即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如实报告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等情况。
五、积极接种疫苗
当前疫情形势复杂严峻,加快疫苗接种仍是防疫关键。请符合条件且未接种疫苗的、第1针接种时间超过21天的市民朋友迅速行动起来,积极主动尽早接种。对于已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仍然不可放松警惕,仍需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消毒等健康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