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公积金贷款几号还款
答:每月20日(逢节假日顺延)为公积金贷款扣款日,借款人应于每月19日前足额存入还款账户
1、提前还款在完成首次还款后可以申请,每月1—19号办理,不收违约金。
2、按月冲还贷业务,当月申请,次月生效,每月20号(逢节假日顺延)自动划转申请人的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冲还公积金贷款本息,不足部分从借款人的银行还款账户继续扣划。
3、在贷款期内遇利率调整,从次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
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公积金中心进行变更。
为避免由于银行卡年费或小额账户管理费等费用扣除,造成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扣款不成功产生贷款逾期,应适当比还款计划数多存一些。
公积金咨询热线:6669256、6669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