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卫健系统招聘现场报名材料
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亲自到场,不允许委托他人替代。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填写完整的《招远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主要包括: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提供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符合教研厅〔〕2号和教研厅函〔〕1号规定自12月1日后录取且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其他人员,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3月22日以前取得)。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采用附件5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需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现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还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
应聘具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符合岗位要求的同一学历证书上如果没有同时注明岗位要求的专业和专业研究方向,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采用附件6式样)。另外,岗位虽对专业研究方向没有要求,但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主张自己有专业研究方向的,也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以及《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海归留学人员须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研究生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5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远市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附件1:招远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招远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3:招远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附件6: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