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烟台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无法提供社保证明怎么办?
实际在报考医疗机构工作或试用但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的考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以派遣方式在医疗机构工作的:实际工作医疗机构出具证明,证明需要写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证明写明考生是由缴纳社保的派遣机构派遣至医疗机构工作的,证明需要法人和带教老师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另附派遣公司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明细。
2、考生个人工资通过银行、支付宝、微信转账等方式发放的:工作单位出具证明,证明需要写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说明未缴纳社保的原因,证明需要法人和带教老师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另附聘用合同和近三个月通过银行发放工资流水或支付宝、微信转账记录。
3、考生个人工资以现金形式发放无法提供银行工资流水或支付宝、微信转账记录的:工作单位出具证明,证明需要写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说明未缴纳社保和用现金发放工资的原因,证明需要法人和带教老师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另附聘用合同和其他能证明在单位实际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诊断书、病历、工牌等)。
4、考生以试用形式不发放工资的:工作单位出具证明,证明需要写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说明不发放工资的原因,证明需要法人和带教老师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另附试用合同(或协议)和其他能证明在单位实际试用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诊断书、病历、工牌等)。
5、考生因近三个月内更换工作单位导致社保或流水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更换单位前后累计满三个月的社保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