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比例为失业保险1%(单位0.7%,个人0.3%),由单位缴纳。
企业职工在人社部门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个险种的社会保险,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为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缴费基数低于当年最低基数的按最低基数缴纳,高于当年最高基数的按最高基数缴纳。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缴费地点:
烟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莱山区银海路46号(莱山永旺购物中心南侧)
芝罘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芝罘区机场路90号
开发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开发区珠江路28号科技大厦
福山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福山区永达街1021号政务服务中心
莱山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莱山区迎春大街170
牟平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牟平区通海路308号
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地址: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