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01 23:59:05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烟台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烟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烟台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
内容简介
烟台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每年的第四季度为下一年度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具体以公布时间为准)。参保居民应于参保缴费期内缴纳下一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自度起,未在参保缴费期内及时缴费的居民,可以补缴
烟台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
每年的第四季度为下一年度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具体以公布时间为准)。
参保居民应于参保缴费期内缴纳下一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自度起,未在参保缴费期内及时缴费的居民,可以补缴当年的医保费用,补缴标准为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标准之和,自补缴之日起三个月后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新生儿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费应当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并按出生当年的年缴费标准缴纳,新生儿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参保缴费期内出生,可同时缴纳出生当年和出生次年两年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未在参保缴费期内缴纳的可延长至出生后6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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