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8月11日
烟人社字〔2022〕95号
关于公布全市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局属有关科室、单位,市直各参保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89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确定我市2022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9899元,下限为3980元。
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按6633元计算。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