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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福山区度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发布时间:2023-10-16 03:10: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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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度福山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个人缴费标准参保人员按年度缴费,我区缴费标准为500元、1000元、1500元、3000元、5000元,增设一档最高缴费标准13000元(仅当年缴费可选择),共六个档次,缴费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为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增设最低

度福山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个人缴费标准

参保人员按年度缴费,我区缴费标准为500元、1000元、1500元、3000元、5000元,增设一档最高缴费标准13000元(仅当年缴费可选择),共六个档次,缴费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为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增设最低100元缴费档次。

补贴范围和标准

(一)补贴范围

福山区户籍,年满16-59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且个人缴费达到最低缴费标准的参保人员可享受财政补贴。补缴保费的不享受财政补贴待遇。

(二)补贴标准

1.年度个人一次性缴费额达到500元的,补贴60元;达到1000元的,补贴150元;达到1500元的,补贴240元;达到3000元的,补贴400元;达到5000元的,补贴600元。选择最高缴费标准13000元的,补贴标准与选择5000元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一致。参保人年度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缴费额低于500元的,不享受财政补贴。

2.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增设最低缴费100元标准,一次性个人缴费达到100元的补贴40元。

3.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个人缴费达到最低标准除享受正常财政补贴外,残疾程度为一至二级的增加补贴160元,三至四级的补贴60元。

4.纳入《关于印发福山区被征地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烟福政发〔2009〕6号)文件保障范围的被征地村(居)居民及户籍在库区村的在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达到当年最低缴费标准的,在享受区级政府补贴的同时,再增加1倍的区级政府补贴。

5.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对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而未参保的缴费年龄段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重度残疾人由区财政代缴100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缴费补贴标准为定额补贴,参保人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