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讯

2022烟台开发区有奖举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索通告

发布时间:2023-10-21 19:06:47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烟台开发区疫情防控举报,烟台开发区疫情防控最新提醒,2022烟台开发区有奖举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索通告

内容简介

2022烟台开发区有奖举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索通告为充分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即日起在烟台开发区开展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工作

2022烟台开发区有奖举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索通告

为充分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即日起在烟台开发区开展疫情防控线索有奖举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12月4日以来陕西省西安市,12月6日以来陕西省延安市,12月8日以来河南省周口市、陕西省咸阳市、山西省运城市,12月9日以来天津市、河南省安阳市、鹤壁市、濮阳市,12月14日以来贵州省铜仁市,12月17日以来河南省洛阳市,12月20日以来河南省许昌市,12月21日以来河南省郑州市,12月22日以来河南省信阳市、商丘市,12月23日以来浙江省金华市,12月24日以来广东省深圳市、上海市浦东新区,12月25日以来浙江省宁波市旅居史的来返区人员(适时管控以烟台疾控中心、烟台开发区发布公布为准),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区人员,各地公布感染者同时空伴随人员,或自身健康码、行程卡出现红码或黄码等情况的来返区人员,没有及时向镇街报备、落实管控措施的;

2.与确诊病例密接者、次密接者等需要主动申报而未申报的;

3.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未按规定居家,随意外出的;

4.药店出售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菌药物等药品不按有关规定登记上报的;

5.诊所、村居卫生室等未设发热门诊的小型医疗机构违规接诊发热病人的;

6.举办推销、促销、会展、会议、文体娱乐等聚集性活动未按规定报备的。

二、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根据线索情况给予300-500元/次的奖励。同一线索涉及多人举报,以第一报告人为主给予奖励。请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535-6380899。

三、有关要求

1.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详细居住地址、未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等情况,以及本人姓名、身份信息等详细信息。

2.对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3.经举报后纳入集中隔离的,被举报人隔离费用自理。对故意隐瞒旅居史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烟台开发区工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3日